close

財神娛樂城張姓現役軍人前年開車上國道三號經南州路段時,分神在車內找手機,釀成追撞,造成前車李姓駕駛一家1死2傷,屏東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判張男1年2月,張男賠償50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先付了350萬元,財神娛樂城上訴高雄高分院獲改判緩刑4年。

  • 國道開車分神撿手機,釀1死2傷車禍,張姓現役軍人二審賠500萬元和解,先付了350萬元,換取高雄高分院(如圖)緩刑4年。(記者黃建華攝)

    國道開車分神撿手機,釀1死2傷車禍,張姓現役軍人二審賠500萬元和解,先付了350萬元,換取高雄高分院(如圖)緩刑4年。(記者黃建華攝)

判決指出,張姓現役軍人財神娛樂城前年9月15日下午7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國道三號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國道三號北向427.1 公里處(屏東縣南州鄉)時,因財神娛樂城在車內欲尋找手機,致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同向行駛在前方之李姓男子所駕駛的財神娛樂城自用小客車,車內搭載李妻、李的女兒,致李男受有頭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嚴重腦腫及頭皮撕裂傷、多處挫傷及擦傷等傷害,李妻胸部挫傷,李的女兒則左側股骨骨折,其中,李男經送往安泰醫院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案經李妻、女兒訴由國道警察局第五公路警財神娛樂城察大隊報告暨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後分案偵查起訴。

屏東地院一審將張姓被告依過失致死等罪判刑1年2月,張男不服上訴二審,並與李妻等人達成賠償500萬元和解,先給付350萬財神娛樂城元,高雄高分院改判張財神娛樂城男緩刑4年,以勵自新

arrow
arrow

    小甜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